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丰县隶属江苏省徐州市,古称凤城,相传远古时期曾经有凤凰落于此地而名。丰县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七县交界处,淮海经济区中心地带。全县总面积1449.7平方公里,南北长约59.2公里,东西宽约46.6公里,下辖14个镇1林场,人口110万。丰县辖14个镇:凤城镇、首羡镇、顺河镇、常店镇、欢口镇、师寨镇、华山镇、梁寨镇、范楼镇、孙楼镇、宋楼镇、大沙河镇、王沟镇、赵庄镇。丰县属黄泛冲击平原,地势高亢、平坦,地面高程一般在34.5—48.2米之间,西南略高于东北,境内河流原为自然河流,东西走向,建国后进行了全面治理,以大沙河为界,东有郑集南北支流,流向自西向东;西有复新河水系,流向自南向北,废黄河经过治理,引入长江水,形成了大沙河带状水库。丰县地处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,四季分明,日照充足,年平均气温在15℃左右,最冷月(一月)平均气温—0.2℃,最热月(七月)平均气温27.3℃,年平均降水量约630.4毫米,无霜期达200天左右。